公 示
发布时间:2017-10-01 14:20点击次数: 来源:经济和城市建设管理局
根据《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》(津政令第54号),经本人申请,区房管局审核,以下家庭符合购买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,现将申请人家庭有关情况予以公示;
公示时间:
公示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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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姓名 |
性别 |
身份证号 |
家庭人口 |
家庭户籍地址 |
人均收入 |
人均财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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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雷叶飞 |
女 |
13010221988****0025 |
1 |
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**号天津青年职业学院 |
13,094.70 |
0 |
公示中申请如有不符合限价商品房购买条件的,可按举报电话或者举报地址进行监督举报。
举报电话:28626105
举报地址: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39号
邮 编:300350
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经济和城市建设管理局
2017年9月30日